重磅利好:小微企业补贴20000元,个体工商户补贴5000元!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应具备哪些条件?
近日,菏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及扩大享受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了提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及扩大享受范围,创办小微企业的符合相关条件,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1.2万元提高至2万元。创办个体工商户的,符合条件将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自2019年11月26日起施行。 一、补贴范围和条件 二、补贴标准 创办小微企业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1.2万元提高至2万元。创办个体工商户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或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 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三、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近12个月财务报表等。创业者《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险缴费等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行核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个体工商户支付到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19年11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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